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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汉江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汉师校发[2022]20 号)要求,现正式启动校级重点学科及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凝炼学科方向,组建学科团队,填报《汉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附件1)、《汉江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附件2)。

2.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推荐。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前须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评议。

3.每个学院限报 1 个重点学科,推荐 1 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推荐名额同学科方向数量保持一致。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可不参与申报。

4.学科团队成员不得在不同申报学科交叉兼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内容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科中重复填报。

5.为做好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校级重点学科三级分层学科体系的建设与衔接,我校“十四五”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立项建设项目主干学科、省一流培育建设学科必须参与本次申报。

请各学院于 4 24 日下午 500 前将《申请表》一式 2 份、支撑材料 1 份(附件3加盖公章报送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申请表》、支撑材料目录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发规处管理员账户。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

附件 2:汉江师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申请表

附件 3:支撑材料要求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

2022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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