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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二级单位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填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汉师校发〔2022〕23号)、《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正在走发文程序,详见附件1)要求,现就2023年非教学单位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汉江师范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汉师校发〔2022〕23号)、《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理解相关具体要求。

2.2023年目标管理设置关键绩效指标(KPI)。给定KPI由目标办根据《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及2022年目标管理考核情况拟定(详见附件2)。无给定KPI的单位,自行设置2-3项年度亮点和特色工作,作为单位自设KPI。各考核组、各非教学单位要树立KPI意识,把相关 KPI融入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中。非教学单位给定KPI分值占比不得低于指定比重。教学单位给定KPI分值占比由各考核组确定。给定KPI可根据工作任务完成程度等情况合理设置分值。

3.其他指标由各考核组、各非教学单位根据《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自身实际,填报年度重点工作,避免是各项日常工作的罗列而面面俱到。

4.各考核组、各非教学单位应在考虑可实现性的基础上,尽量从高、从严设定指标值,避免出现定性描述过多、标准模糊或缺乏约束力的指标。

5.请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各非教学单位于6月25日下午 5:00 前将《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附件3、4)、《负面清单》(附件5)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发规处管理员账户(暂不需纸质版)。目标办组织初审后将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2.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给定KPI一览表

3.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教学单位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样表)

4.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非教学单位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体系(样表)

5.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负面清单(样表)


汉江师范学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6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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