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十四五”规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为全面准确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实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启动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各责任单位对照《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汉师党发〔2022〕9号)《〈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分解表》(汉师校办发〔2022〕7号),认真梳理、全面总结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填写《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中期评估监测统计表》(附件1)。
2.请8个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对照专规,11个二级学院对照学院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附件2)。发展规划处负责撰写学校总规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23年9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统计表和自查报告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电子版通过办公平台发送至发规处管理员账户。
联系人:周爽 联系电话:8846109
附件:
1.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中期评估监测统计表
2.汉江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自查报告(参考提纲)
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