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根据《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汉师党发〔2023〕13号)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时间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25日。
二、考核对象
学校各二级单位。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权重占比等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汉师党发〔2023〕13号)。
考核指标体系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汉师校发〔2023〕10号)。(以下简称《考核指标体系》)
四、工作机构
成立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组,具体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一)党建与综合管理工作考核组
组 长:周明华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二)教学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组
组 长:吴 冰
牵头单位:教务处
(三)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考核组
组 长:吴 冰
牵头单位:人事处
(四)教学单位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工作考核组
组 长:吴红斌
牵头单位:科研处
(五)教学单位学生工作考核组
组 长:周明华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处
(六)教学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考核组
组 长:章 平
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
(七)非教学单位考核组
组 长:付永昌 肖 德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处
(八)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负面清单考核组
组 长:肖 德
牵头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挥部办公室
各考核组成员及考核工作方案由各考核组根据《汉江师范学院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自行确定。
五、工作安排及时间进度
(一)单位自评(2024年1月10日前)
1.各单位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并整理相应的档案资料备查。各项材料、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自评认为符合年度“特别贡献奖”的单位,填写《2023年目标管理“特别贡献奖类”项目申报表》,连同支撑材料报送目标办(发展规划处)。
(二)考核组考评(2024年1月20日前)
各考核组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填写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单(附件1)报送目标办(发展规划处)。
(三)述职测评(2024年1月25日前)
由目标办组织实施。对非教学单位目标管理业务工作行政效能与服务质量进行测评。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开展总结自评,接受考核;各考核组要严格纪律,按时间节点组织好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负责;目标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同各单位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有序完成考核任务。
2.考核中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由各考核组牵头单位归档保存。
附件1: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单
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 12 月 25日